一、如何確定法定繼承順序
法定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沒有留下遺囑,其個人合法遺產的繼承由法律規(guī)定的、順序和分配原則進行遺產繼承的一種法律活動。法定繼承是以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姻親、血緣(含擬制)等一定的人身關系為前提的。
我國《繼承法》第十條的規(guī)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這兩個順序的繼承人的繼承權的實現是不不同的。被繼承人死亡,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才能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因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與被繼承人有著更親近的血緣關系和更為密切的權利義務關系,所以,他們的繼承權將依法首先得到保護。
在第一順位繼承中有一個法定的特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這里擴大了第一順位繼承人的范圍。
應當指出的是,兩個順序的繼承人的繼承權盡管不同,但在相同的順序中,繼承人的繼承權都是相同的,不因血緣、性別差異而有所不同。比如,兒子與女兒享有的繼承權是相同的,親生子女與養(yǎng)子女的繼承權是相同的,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也是相同的。
二、確定法定繼承順序應注意的問題
法定繼承人的順序,是指法律規(guī)定的各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后次序。在理解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時,應當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1、繼承順序具有法定性。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是由法律根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關系的親疏程度、密切程度直按規(guī)定的,而不是由當事人自行決定的。
2、繼承順序具有強行性。法律規(guī)定繼承順序的目的,是為了保護不同情況的繼承人的繼承利益的。對于法律規(guī)定的繼承順序,任何人、任何機關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改變。即使前一順序的繼承人也不得變更自己的順序而作為后一順序的繼承人參加繼承。也就是說,繼承人只可以放棄繼承權,但不能改變自己的繼承順序。
3、繼承順序具有排他性。在法定繼承中,繼承人只能依法定的繼承順序依次參加繼承,前一順序的繼承人總是排斥后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只要有前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后一順序的繼承人就不能取得和實現主觀意義上的繼承權,無權主張繼承遺產。只有在沒有前一順序的繼承人,或者前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或全部喪失繼承權,或者前一順序的繼承人部分喪失繼承權,其余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的情況下,后一順序的繼承人才有權參加繼承。
4、繼承順序具有限定性。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只限定在法定繼承中適用。在遺囑繼承中,遺囑繼承人不受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的限制,遺囑人得于遺囑中指定由后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遺產,而不由前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雖然越來越多的老人會訂立遺囑,處分自己的財產,但是生活中適用法定繼承分割遺產的情況還是非常普遍的。而被繼承人去世后,家庭成員不了解法定繼承人的范圍、不清楚法定繼承的順序,從而引發(fā)家庭紛爭的情況非常多。如果您的家庭現在也面臨這樣的情況,可以向專業(yè)遺產繼承律師咨詢關于遺產繼承的法律疑問,律師會為您詳細介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