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先于父母死亡怎樣繼承
我國《繼承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關于代位繼承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代位繼承必須是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須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繼承權的人僅限于被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并且不受輩份的限制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有代位繼承的權利,而被繼承人的旁系血親和長輩直系血親都沒有代位繼承的權利。
3、代位繼承人不管是一個人還是幾個人,他們一般只能繼承他們的父親或是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4、繼承人因違法法律規(guī)定而喪失繼承權的他的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
5、代位繼承屬于法定繼承,不適用于遺囑繼承。
二、代位繼承能分得多少遺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5條,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
按照繼承法第11條規(guī)定,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因此,代位繼承人參加繼承時,代位繼承數人,則不能與其他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一同按人均分遺產,而只能共同繼承被代位人有權繼承的份額。
代位繼承中,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們的父親或是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但是當代位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扶養(yǎng)較多,或者屬于依靠被繼承人扶養(yǎng)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可以在繼承份額之外,分得適當遺產。不過,生活中很多繼承人都不愿意承認代位繼承人的繼承權,更不愿意認可其分得適當遺產的權利。這時候,您可以向專業(yè)遺產繼承律師咨詢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