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很多在農村地區(qū)生活的人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并在內居??;依靠個人承包收益維持生活。那么當承包權人去世后,他的個人承包收益能不能繼承?宅基地上自建房屋肯定是可以繼承的,那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繼承嗎?這些問題,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個人承包收益能不能繼承
我國《繼承法》第四條規(guī)定,“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guī)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xù)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條指出: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對承包項目所投入的資金和付出的勞動及其增殖和孳息,由發(fā)包單位或接續(xù)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價予以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
這一規(guī)定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一)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可作遺產由繼承人繼承。但承包的土地、荒山、魚塘、果園等,所有權屬于全民或集體所有,不屬于個人所有,所有權不能繼承。
(二)依法按承包合同繼承承包的,如果屬于家庭承包的,戶主死亡后,可由家庭其他成員繼續(xù)承包。屬于個人承包的,其子女不能繼續(xù)承包,如子女要求承包的,或按照承包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而不是按照遺產繼承處理。對承包期限和收益周期長的,可把死者生前承包已投入的資金和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由發(fā)包單位合理折價,其價額應作為遺產由承包人的繼承人繼承。
二、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繼承嗎
雖然我國法律明文禁止城鎮(zhèn)居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權,且不允許宅基地使用權的抵押、出租和轉讓,但是法律并未明文禁止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
1、宅基地必須與房屋一并繼承。在我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繼承制度中,可以繼承的宅基地必須是蓋有房屋的宅基地,空閑的宅基地不屬于被繼承人遺產的范圍,不能由繼承人繼承。
因為當農村村民死亡且其取得的宅基地上尚未建造房屋時,并不存在能否繼承宅基地的問題,此時該農村村民對宅基地擁有的只是使用權而非所有權,根據《繼承法》的規(guī)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屬于公民遺產的范圍,不能由其繼承人繼承”。只有當宅基地上建蓋了房屋并且該房屋屬于被繼承人的遺產時,宅基地使用權才可以與房屋一并由繼承人繼承。
2、必須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屬證書。宅基地使用權作為一種法定的用益物權,其取得和變更必須符合物權的公示公信原則。公示原則是指物權的存在及其變動須以法定方式進行公示才能發(fā)生效力。
我國《物權法》第六條規(guī)定: “不動產物權的公示,應當依照法律規(guī)定登記。”即當宅基地使用權與房屋一并發(fā)生繼承時,被繼承人必須已經取得該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屬證書。
在我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繼承制度中,可以繼承的宅基地必須是蓋有房屋的宅基地。被繼承人只有依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登記后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屬證書,經過法定的公示程序,才能證明其取得的用益物權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公信力。繼承人根據該權屬證書進行的事實行為是受法律保護的。
以上就是個人承包收益能不能繼承,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繼承嗎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我國法律雖然沒有明確規(guī)定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繼承,但是實踐中宅基地使用權確實是按照遺產進行處分的,如果您與其他繼承人因為宅基地使用權繼承發(fā)生爭議,可以向專業(yè)遺產繼承律師咨詢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