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能繼承嗎?農村宅基地是集體建設用地,公民只有使用權,不享有所有權,因此一般來講是不能繼承的,如果宅基地不能繼承,在宅基地上面的農村房屋要怎么繼承呢?本文就此為您介紹。
一、農村宅基地能繼承嗎
根據《土地管理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宅基地是農民基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是一種福利性質的,一般來講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于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
對于所繼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問題,實踐中通常分情況處理。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可以經批準后取得被繼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請條件,則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如果不愿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于不可居住狀態(tài)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繼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早申請條件的情形處理。也就是說,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地隨房走的原則。
二、農村房屋怎么繼承
繼承首先要辦理繼承公證,然后拿著公證書到農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更名手續(xù)。
公證費全國統一標準:配偶繼承公證費為房產評估價的1%;子女繼承公證費為房產評估價的2%
到土地部門部門不需繳納其他稅,只需繳納工本費幾十元左右。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準備如下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人)的死亡證明
2、被繼承人遺留財產憑證(土地證)
3 、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攜帶本人戶口
4、二代身份證。(沒有二代身份證到派出所開帶相片的戶籍證明)
5、被繼承人父母生存狀況證明。(如果父母健在,本人來公證處;如果父母中有已去世的,應向派出所申請出具是否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
6 、被繼承人夫妻均死亡的,應提供后去世的一方喪偶后至其去世前的婚姻狀況證明。(由區(qū)民政局出具)
7 、被繼承人家庭成員狀況歷史記錄證明-由派出所出具被繼承人的戶口老底子
8、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要求:無親屬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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