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guī)定五種遺囑形式,分別是公證遺囑、代書遺囑、自書遺囑、口頭遺囑和錄音遺囑,實踐中大多數人會選擇公證遺囑,那公證遺囑的效力如何?遺囑公證該如何申請?申請遺囑公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下面我們將一一為您解答。
一、公證遺囑的效力如何
所謂公證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訂立并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遺囑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作出個人處分,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fā)生效力,這種處分行為就是遺囑。遺囑人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其中以公證遺囑的證明力最高。
我國《繼承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二、申請遺囑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申辦遺囑公證人應當按規(guī)定填寫遺囑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
2、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
3、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遺囑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遺囑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
以上就是對公證遺囑的效力和申請遺囑公證材料的介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公證遺囑在所有的遺囑形式中,擁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訂立遺囑時最好選擇公證遺囑。遺囑公證需提交一定的材料,如有困難可咨詢公證人員。在訂立遺囑之前,我們建議您咨詢專業(yè)的遺產繼承律師,他們在遺囑訂立方面經驗豐富,能夠給您提供一些訂立的注意事項,幫助您更好的訂立遺囑,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