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遺贈人需在多長時間作出表示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責任編輯:李小娟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二、遺贈生效的條件有哪些
遺贈是指自然人通過設立遺囑把遺產的全部或一部分無償贈給國家、社會組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其中設立遺囑的自然人稱為遺囑人,被遺囑人指定接受遺產的人稱為受遺贈人。
遺贈是一種無償給予他人一定財產的贈與行為。遺贈是在遺囑中規(guī)定的,須以遺囑的方式進行。
遺贈作為民事法律行為,不僅要符合法律行為一般要件,還要符合繼承法的特別規(guī)定。一個有效的遺贈須具備以下條件:
1.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須有完全行為能力。
2.遺囑須意思表示真實、自愿合法,遺囑人須對財產享有處分權,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3.受遺贈人須在遺囑生效時存在、未死亡。欲使遺贈發(fā)生預期法律效果,須由受遺贈人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則視為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