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首先要做的便是遺產清算,也就是要確定遺產的范圍,那么如何確定遺產范圍?如果在遺產繼承時其他繼承人不同意分割遺產怎么辦?本文就此為您進行詳細的介紹,希望能對您有幫助,如果您還有什么疑問也可以直接咨詢專業(yè)律師。
一、如何確定遺產范圍
遺產是被繼承人去世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具體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從事體力、腦力勞動所得收入,股票、紅利、接受的嘉獎等;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閑置房、營業(yè)用房等;儲蓄包括在銀行、信用社、保險公司、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電、圖書、電腦、車輛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包括古董、字畫、圖書、收藏品等;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包括土地、農具、建材、農作物、礦藏等;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典權,債權等。
二、其他繼承人不同意分割遺產怎么辦
1、可以協(xié)商解決
一般來說,如果其他繼承人不同意分割,可以先協(xié)商,但是如果對方比較堅決的話就只能選擇其他方式解決了。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群眾性組織。在發(fā)生繼承糾紛后,如有關當事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以繼承法為依據,通過說服教育的方法來調解糾紛,促使當事人在自覺自愿的基礎上,互相諒解,互相讓步,達成協(xié)議。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xié)議達成以后,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繼承糾紛發(fā)生后,經協(xié)商不成時,可以不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不成協(xié)議的,任何一方也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注意的是,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3條的規(guī)定,繼承糾紛不能仲裁。因此,有關當事人之間因繼承發(fā)生糾紛后,不能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以上便是關于“如何確定遺產范圍,其他繼承人不同意分割遺產怎么辦”的相關內容介紹,在確定遺產繼承范圍時要注意區(qū)分公民個人的財產及與他人共有的財產,如屬共有財產,則應先析產,后繼承。如果財產情況比較復雜的,建議可以委托專業(yè)的繼承律師進行析產,然后進行遺產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