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很多人為了避免不必要的交通糾紛會進行繼承權公證,那么繼承權公證該怎樣辦理呢?同時繼承權也可能會喪失,那么繼承權喪失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我們將一一為您解答。
一、繼承權公證怎樣辦理
繼承權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證明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財產享有繼承權的一種法律行為。申辦繼承權公證有很多好處,它有利于保護公民個人財產購所有權、避免不必要的家庭財產糾紛的發(fā)生,維護社會和家庭的安定團結,對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都具有重要助作用。
當事人申辦繼承權公證時,應向戶籍所在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如果涉及到不動產的繼承;則應到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辦。申請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二)申請繼承的遺產的產權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明、銀行存折等。
(三)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該證明應由被繼承人死亡時的醫(yī)院或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繼承人已死亡,也應出具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四)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和有無依靠被繼承人生活的人的證明。如繼承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社會關系證明等。
(五)繼承人如果委托親友或機構代理申請公證時,就應向公證處出具委托書。委托書一般應經公證處公證;來自國外的委托書還必須經所在國公證人公證和我國駐該國領事館認證。
二、繼承權喪失的情形有哪些
繼承權喪失,是指依被繼承人遺囑愿意取消法定繼承人的繼承資格,或是繼承人因違反法律規(guī)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繼承資格的情形?!独^承法》第7條規(guī)定,“繼承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jié)嚴重的?!?/p>
上述各項的具體理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10、11、12、13、14條之規(guī)定,對應解釋如下:
1.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均應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2.繼承人有繼承法第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列之行為,而被繼承人以遺囑將遺產指定由該繼承人繼承的,可確認遺囑無效,并按繼承法第七條的規(guī)定處理;
3.繼承人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是否嚴重,可以從實施虐待行為的時間、手段、后果和社會影響等方面認定。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嚴重的,不論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均可確認其喪失繼承權。繼承人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嚴重的,或者遺棄被繼承人的,如以后確有悔改表現,而且被虐待人、被遺棄人生前又表示寬恕,可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4.繼承人偽造、篡改或銷毀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行為情節(jié)嚴重。
確認繼承人喪失繼承權,非經人民法院審理確認,任何單位及個人均無權作出。即便是繼承人有違反《繼承法》第7條所規(guī)定之違法行為,并且繼承人亦承認該違法行為的存在,其繼承權也不會自動喪失,一定需要經過司法程序確認。
以上就是繼承權公證怎樣辦理和繼承權喪失的情形有哪些的回答,希望能夠解決您的疑問。繼承權公證對于繼承人來說能避免不必要的家庭糾紛,但是公證的過程比較復雜,需要準備的文件也較多。因此,建議您咨詢專業(yè)的遺產繼承律師,他們在遺產繼承以及繼承權公證方面經驗豐富,相信他們能夠給您更好的建議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