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法定繼承又稱為無遺囑繼承,是相對于遺囑繼承而言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guī)定,法定繼承是主要的繼承方式。那么法定繼承中遺產怎么分配?法定繼承分配遺產的注意事項有哪些?本文將對這些問題一一進行介紹,希望能給您帶來幫助。對此如果您還有疑問,建議您咨詢相關的遺產繼承專家律師。
一、法定繼承中遺產怎么分配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guī)定的情況。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guī)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有扶養(yǎng)能力和扶養(yǎng)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yǎng)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繼承法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
《繼承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共有等方法處理。”
二、法定繼承分配遺產的注意事項
法定繼承分配遺產時應注意,下列人員享有分得適當遺產的權利:
1、依靠被繼承人扶養(yǎng)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
2、對被繼承人扶養(yǎng)較多的人。即使其為繼承人,但若未實際參加遺產分配,屬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遺產取得權。
這種遺產取得權是一項獨立的民事權利,當其受到侵害時,權利人有權以獨立的訴訟主體資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在遺產分割時,明知而未提出請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請求時,在知道后2年內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