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遺產繼承糾紛中,首先要確定的便是繼承權主體,也即哪些人具有遺產繼承資格。而遺產繼承資格的確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依法定遺囑的方式來分割遺產。而依法定繼承相關親屬關系的確定,則是依據《婚姻法》所規(guī)定的親屬關系間權利義務來明確是否具有繼承資格的。那么究竟遺產繼承該如何確定繼承人呢?如果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又無法確定死亡時間的,又該怎么辦呢?本文就此為您介紹。
一、遺產繼承如何確定繼承人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同樣,繼承人的范圍也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情況為準。也就是說,在被繼承人死亡時確定被繼承人都有哪些。例如:某人死亡時,他的近親屬有:妻子、子女、父母,那么,這些人就是繼承人,遺產也在他們之間分配;如果某人的父母已經死亡,那么,在某人死亡時,他的近親屬只有妻子和子女,那么,遺產也就只在他的妻子和子女之間分配。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繼承方式有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遺贈繼承、遺囑繼承、法定繼承4種,因此遺產繼承人根據不同的繼承方式范圍也就不同,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1、法定繼承人。
2、遺囑指定的繼承人。
3、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遺贈指定的繼承人
二、遺產人與被繼承人同時死亡怎么辦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且不能確定死亡時間的,按照下列方法確定死亡時間:
1、推定沒有繼承人的先死亡;
2、都有繼承人的,但死亡人之間的輩分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
3、都有繼承人,但死亡人之間的輩分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fā)生繼承。
例如:在同一車禍中,夫、妻二人都不幸去世,但無法確定他們具體死亡的時間,則根據上述原則,法律推定他們同時死亡,雙方之間互不繼承。他們二人共同遺留的財產,先區(qū)分出他們各自的遺產,然后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進行繼承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