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棄繼承還要償還被繼承人債務嗎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被繼承人的債務是指被繼承人個人生前依法應該繳納的稅款、罰金以及應由他個人償還的合法的財產(chǎn)性債務。被繼承人的債務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公法領域中的財產(chǎn)義務,另一類是私法領域中的債務。被繼承人的債務應由其個人清償。
實生活中,并非所有以被繼承人的名義欠的債務都是其個人債務,以下兩種債務雖以被繼承人的個人名義形成但不應完全歸為被繼承人的債務:
(1)以被繼承人名義欠下的家庭債務。
(2)因繼承人不盡扶養(yǎng)、贍養(yǎng)義務,被繼承人迫于生活需要以個人名義欠下的債務,這種債務應先用遺產(chǎn)清償,對不足部分繼承人仍然負有清償義務。
二、被繼承人債務如何清償
對被繼承人債務的清償要求如下:
1、限定繼承原則。
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chǎn)、需償還被繼承人生前遺的個人合法債務的,僅以所得積極遺產(chǎn)為限負責清償,超過繼承人所繼承遺產(chǎn)的價值總額,繼承人可以不負清償?shù)呢熑?。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2、遺產(chǎn)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有法定繼承人又有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的,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chǎn)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余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chǎn)償還;放棄繼承或受遺贈的,不再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3、繼承人分擔債務原則。即繼承人之間依其得到的積極財產(chǎn)的比例來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
4、執(zhí)行遺贈不影響債務清償?!独^承法》第34條規(guī)定:執(zhí)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5、債務不得影響預留的份額。為體現(xiàn)人道主義,《繼承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chǎn)份額。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的遺產(chǎn)份額,不得因債務清償受到影響。
以上便是關于“放棄繼承還要償還被繼承人債務嗎,被繼承人債務如何清償”的相關內容介紹,希望能對您有幫助。如果您遇到了繼承中有涉及到債務問題的,不要理所當然的認為,只需要繼承財產(chǎn)部分,債務部分就不用還了,如果涉及到債務的,繼承人也沒有放棄繼承權,就需要對債務部分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的清償原則進行清償,當然,如果是家庭債務繼承人即使放棄繼承也逃避不了這個債務,如果您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建議及時的咨詢遺產(chǎn)繼承方面的律師,畢竟他們在這方面更專業(y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