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繼承人按什么順序繼承遺產
被繼承人沒有遺囑或遺囑無效時,被繼承人的財產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順序由繼承人繼承。
在繼承開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繼承人都能同時參加遺產繼承,而是依法律規(guī)定,有先有后,而是分兩個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得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根據繼承法的規(guī)定:喪偶的兒媳對公婆和喪偶的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處于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他們同時繼承,不分先后,而且繼承遺產的份額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繼承有約定外,應當均等。
二、繼承人如何分配老人的遺產
遺產分配是指財產所有人死亡后根據法定繼承、遺囑或其他法律規(guī)定對其遺產的分配制度。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guī)定的情況。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guī)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有扶養(yǎng)能力和扶養(yǎng)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yǎng)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繼承法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遺產:①繼承人有扶養(yǎng)能力和條件;②不盡扶養(yǎng)義務;③繼承人協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