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想問問您自首犯的問題。都說自首減輕處罰,難道那種殺人狂魔也會因為自首就減輕罪孽嗎?這樣不是就會導(dǎo)致世間不公平的存在嗎?請問,我國刑法對自首行為是怎么處理的?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問題。
中國刑法把自首分為了3種情況區(qū)別對待。
1、“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從寬處罰”,這是中國刑法對自首以后予以從寬處罰所作的原則性規(guī)定。
如何理解這一觀點呢?中國刑法有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主張不論情節(jié),只要是自首,一律從寬處罰,從輕、減輕。
這很顯然是絕對的從寬處罰原則,與中國刑法的觀點不一致。
第二種觀點就是主張情節(jié),認(rèn)罪態(tài)度。
這是中國刑法所采納的。因為犯罪分子對社會的危害是客觀的,投案自首可以從輕,但絕不是必須從輕,對待特殊情況,也存在例外,如暴力性犯罪分子屢教不改,社會影響惡劣,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這種情況,即任其投案自首,也絕不能從輕處理,可見中國對自首采取從相對主義原則,是合理的,有利于防止犯罪分子鉆法律的空子,同犯罪分子作斗爭。
2、犯罪較輕的自首,可以減輕或者說者免除處罰,犯罪較輕是減輕或以輕處罰的前提,主要是對犯罪較輕進(jìn)行評估,何為較輕的犯罪,有二種說法,第一主張用法定刑或犯罪性質(zhì)作為區(qū)別較輕之罪或較重之罪的標(biāo)準(zhǔn)。
第二種觀點則認(rèn)為應(yīng)從犯罪所應(yīng)判處的刑罰為標(biāo)準(zhǔn)來劃分罪的輕重。
因為犯罪的輕與重是一個概括的指數(shù),它是對犯罪各方面如犯罪情節(jié)、犯罪性質(zhì)、犯罪事實,犯罪對社會危害性的綜合評價,而犯罪的輕重決定刑罰的輕重。
通常認(rèn)為最低法定刑為3年以上的為較重之罪。
以此為標(biāo)準(zhǔn),來衡量自首的情節(jié)用以決定處罰的。
3、犯罪較重而自首的。
“如果有立功表現(xiàn),也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就是說,犯較重罪行而自首的,一般只能從輕處罰。
只有當(dāng)犯罪分子自首同時又有立功表現(xiàn)的,才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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