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入職一個單位,然后單位上有一個同事不知道我是哪里得罪他了,有一次在辦公室里當著大家的面用很惡毒的字眼說我的不是,還侮辱我。我想問,構成侮辱罪的話,一定要公然進行嗎?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構成侮辱罪需要公然進行嗎,必須達到情節(jié)嚴重才行嗎”這個問題。
首先,所謂“公然”侮辱,是指當著第三者甚至眾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聽到、看到的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
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場。如果僅僅面對著被害人進行侮辱,沒有第三者在場,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則不構成侮辱罪。
因為只有第三者在場,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譽受到破壞。
其次,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還必須達到情節(jié)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本罪。
雖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但不屬于情節(jié)嚴重,只屬于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
所謂情節(jié)嚴重,主要是指手段惡劣,后果嚴重等情形,如強令被害人當眾爬過自己的跨下;
當眾撕光被害人衣服;
給被害人抹黑臉、掛破鞋、帶綠帽強拉游街示眾;
當眾脅迫被害人吞食或向其身上潑灑糞便等污穢之物;
當從脅迫被害人與尸體進行接吻、手淫等猥褻行為;
因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蛘咦詺⑸硗?;
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譽受到極大損害;
對執(zhí)行公務的人員、婦女甚至外賓進行侮辱,造成惡劣的影響;
等等。
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直接問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