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朋友,是一個大企業(yè)的員工,最近有筆買賣生意,朋友把另一個人介紹 給公司,買礦,公司和另一個人合同簽完了,第一次付款只給了一半,這一半錢朋友和另一個人分了一勺部分,現在朋友公司知道后,讓朋友去另一個城市,去了之后到現在都不放人,五天了差不多,朋友準備把錢還給另一個生意人,這樣做對我朋友有沒有好處?另一個問題公司有權利抓人不放人嗎?錢是從另一個人手中拿的而不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