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請問一下,什么是背叛國家罪,我國《刑法》對背叛國家罪是如何認定的?若犯了背叛國家罪,法院一般判幾年?謝謝!
您好,背叛國家罪是指中國公民勾結外國或者與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和安全的行為。
對背叛國家罪的認定:背叛國家罪侵犯的客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
客觀方面表現為勾結外國,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行為,如果勾結的是境外的機構、組織或個人實施背叛國家的行為,也按照本罪處罰;
犯罪主體只能是中國公民,而且通常是具有一定政治地位,掌握了國家重要政治權力或者竊據了社會重要職務的人;
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
處罰措施:犯本罪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本法第56條和第113條的規(guī)定,犯本罪的,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jié)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犯背叛國家罪而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jié)特別惡劣,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
這里的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jié)特別惡劣,是指造成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嚴重損害的后果或者引起國內嚴重動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