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我想咨詢一下,什么是猥褻兒童罪,猥褻兒童罪如何認定的?還想問一下,猥褻兒童會受到法律什么樣的懲罰?
您好,所謂猥褻兒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
對猥褻兒童行為的認定,主要看以下幾個表現:一般表現為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雞奸等行為手段。
凡具有以下猥褻兒童的情形之一的,應當以猥褻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一)一年內猥褻兒童兩次以上或一次猥褻兒童兩名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脅迫或以之相威脅等方法強制猥褻兒童的;
(三)猥褻兒童致使被害人輕微傷以上損傷的;
(四)猥褻兒童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如嚴重損害兒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兒童近親屬精神錯亂或自殺的等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guī)定,猥褻婦女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兩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依照上述規(guī)定,也就是說,行為人只有在“聚眾或者在公眾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時才將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