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有一年多了,這近三個月了,公司一直拖欠我們員工工資,我們要了幾次都無果,最后一次要時那人還不讓進了,一時氣憤我們就砸了一些電腦等。后來公司起訴我們說我們犯故意毀壞財物罪,我想咨詢一下,故意毀壞財物罪如何認定,如果認定為故意毀壞財物罪,要判幾年?
您好,所謂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行為。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jié)嚴重的,才構成犯罪。
因此,是否數額較大或者情節(jié)嚴重,則是區(qū)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小、情節(jié)較輕的,則屬一般違法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給予拘留或警告,單處或并處罰款,責令賠償損失。
所謂“情節(jié)嚴重”,一般是指毀滅或損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
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的手段特別惡劣的;
出于嫁禍于人的動機等。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