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好,我替別人咨詢一下,如果被認定犯有挪用公款罪,法院一般會判幾年?法院是如何認定挪用公款罪?請律師解答,多謝!
您好,所謂的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shù)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
對挪用公款罪的認定,主要看以下幾個方面:一、行為人實施了挪用公款的行為。
即行為人未經(jīng)合法批準而擅自將公款移作他用。
二、行為人利用了職務之便。挪用公款的行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經(jīng)手公款的職務上的便利實施的。
三、行為人挪用的公款是歸個人使用的。
所謂歸個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給、借給他人使用。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數(shù)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