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想咨詢了解一下,什么是“生產(chǎn)劣藥犯罪”,生產(chǎn)劣藥的犯罪會受到什么樣的懲罰?我國法律對此有何規(guī)定?
您好,所謂生產(chǎn)、銷售劣藥罪,是指生產(chǎn)、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
所謂劣藥是指藥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藥品標準的;
未標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超過有效期的;
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規(guī)定的藥品。
生產(chǎn)劣藥罪的認定,包括以下方面:本罪的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明知生產(chǎn)、銷售劣藥是違反國家藥政管埋規(guī)定。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藥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權(quán)。
生產(chǎn)銷售劣藥罪的處罰措施:1、生產(chǎn)、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2、生產(chǎn)、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的后果,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3、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guī)定追究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