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虛假廣告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
六十七、虛假廣告案(刑法第222條)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fā)布者違反國家規(guī)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2、給消費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的;
4、造成人身傷殘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本罪立案第1項規(guī)定,“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主要是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fā)布者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所得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非法獲利數額累計達到10萬元以上
本罪立案標準的第2項規(guī)定,“給消費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究。主要是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fā)布者的虛假廣告行為,導致消費者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給消費者造成直接財產損毀、減少的實際價值累計達到50萬元以上。這里的“消費者”,既可以是1個,也可以是多個。消費者所受到的損失數額,既可以是一次造成的損失,也可以是多次造成的損失。
本罪立案標準的第3項規(guī)定,“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 受過行政處罰2次以上,又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的”,應當立案追究。這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根據《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附則中的有關規(guī)定,是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fā)布者的虛假廣告行為,“違法所得數額”或者“給消費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接近本罪立案標準第1項、第2項規(guī)定的標準,并且已經達到該標準的80%以上,即“違法所得達到8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達到40萬元以上”。在這種條件下,只要同時具備“因虛假廣告受到2次以上行政處罰,又利用廣告做虛假宣傳”的,公安機關就應當立案偵查。這里“受過行政處罰2次以上”,是指行為人曾經因為虛假廣告,受到廣告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是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2次或者2次以上行政處罰。至于行政處罰的種類、2次行政處罰的具體時間、問隔多久等均不影響本罪的追訴。
本罪立案標準的第4項規(guī)定,“造成人身傷殘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應當立案追究。這里的“人身傷殘主要是指消費者購買虛假廣告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后,造成輕傷、重傷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情形。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二)》
第七十五條 [虛假廣告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fā)布者違反國家規(guī)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給單個消費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或者給多個消費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累計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三)假借預防、控制突發(fā)事件的名義,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致使多人上當受騙,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四)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的;
(五)造成人身傷殘的;
(六)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全國人大帶委會《關于維護互聯(lián)網安全的決定》(2000年12月28日)(節(jié)錄)
三、為了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二)利用互聯(lián)網損壞他人商業(yè)信譽和商品聲譽。
二、虛假廣告罪怎么處罰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fā)布者違反國家規(guī)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jié)嚴重的,處二年以下?lián)衅谕叫袒蛘呔幸?,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jié)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guī)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jié)各該條的規(guī)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