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搖撞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招搖撞騙罪,是指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為。招搖撞騙罪的構成特征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顒樱@是本罪同侵犯財產權利的詐騙罪的主要區(qū)別之一。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具有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的行為。
(1)行為人必須具有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者職稱的行為。
(2)行為人必須具有招搖撞騙的行為,即行為人要以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或職稱,招搖炫耀,利用人民群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信任,實施了騙取非法利益的為。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非國家工作人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均可構成本罪。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為了謀取非法利益,這里所說非法利益,不單指物質利益,也包括各種非物質利益。
二、招搖撞騙罪怎樣處罰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情節(jié)嚴重是指一貫招搖撞騙或流竄作案,影響極壞的;屢教不改的:犯罪手段特別卑劣的;后果嚴重的,以及具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對于情節(jié)嚴重的司法認定,有賴于最高司法機關的解釋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