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樣判斷強奸罪是否成立
強奸罪是一種比較復雜的罪名,往往會產生很多爭議。一個強奸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幾個關鍵(僅就中國大陸的刑法來說):
(1)強奸罪的主體必須是男性,也就是說中國刑法認為:女性是不可能強奸男性的;
(2)強奸罪的客體必須是女性,也就是說中國刑法認為:男性是沒法被強奸的;
(3)從情節(jié)上講,必須是男性強迫女性與其發(fā)生性行為,女性不是自愿的。強迫,不僅包括各種暴力、脅迫手段,還包括麻醉、灌醉、欺騙、誘惑等手段。
(4)從細節(jié)上說,男性必須將陰莖插入被害女性的陰道內,才可以構成強奸罪。在刑法上,這被稱之為“奸入”。如果沒有“奸入”,雖也屬于強奸罪,但確切的說屬于:強奸罪(未遂)。比如一男性欲強奸一女性,將其按倒,由于女性反抗未能將其陰莖插入被害女性的陰道內,這時該男子就屬于:強奸罪(未遂)。
二、強奸與通奸有什么不同
通奸是指已婚人士自愿與配偶以外的異性發(fā)生性行為的行為。
1、第一次性行為違背婦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發(fā),后來女方又多次自愿與該男子發(fā)生性行為的,一般不宜以強奸罪論處。
2、犯罪分子強奸婦女后,對被害婦女實施精神上的威脅,迫使其繼續(xù)忍辱屈從的,應以強奸罪論處。
3、男女雙方先是通奸,后來女方不愿繼續(xù)通奸,而男方糾纏不休,并以暴力或以敗壞名譽等進行脅迫,強行與女方發(fā)生性行為的,以強奸罪論處。
4、有的婦女與人通奸,一旦翻臉,關系惡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丟面子,或者為推卸責任、嫁禍于人等情況,把通奸說成強奸的,不能定為強奸罪。
在辦案中,對于所謂半推半就的問題,要對雙方平時的關系如何,性行為是在什么環(huán)境和情況下發(fā)生的,事情發(fā)生后女方的態(tài)度怎樣,又在什么情況下告發(fā)等等事實和情節(jié),認真審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確系違背婦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強奸罪論處。如果確系違背婦女意志的,以強奸罪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