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的上訴主體有哪些
有上訴權(quán)的人有:
(1)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經(jīng)被告人同意的辯護人和近親屬。
(4)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審判決、裁定時,應當明確告知有上訴權(quán)的人的上訴權(quán)。
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不是案件的當事人,沒有獨立的上訴權(quán);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只有權(quán)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判決、裁定中的刑事部分,則無權(quán)上訴。
二、刑事案件的上訴方式
上訴可以用書狀和口頭兩種形式提出??陬^上訴應當制作筆錄。
上訴可以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
(1)通過第一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應當在上訴期滿后三日內(nèi)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jù)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2)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上訴狀后三日以內(nèi)將上訴狀交第一審人民法院。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應當在接到上訴狀后三日以內(nèi)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jù)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上訴狀內(nèi)容應當包括: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文號和上訴人收到的時間;第一審法院的名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提出上訴的時間;上訴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辯護人、近親屬經(jīng)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還應當寫明提出上訴的人與被告人的關(guān)系,并應當以被告人作為上訴人。
上訴人在上訴期限內(nèi)要求撤回上訴的,應當準許。是否提出上訴,以他們在上訴期滿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為準。
上訴人在上訴期滿后要求撤回上訴的,應當由第二審人民法院進行審查。如果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應當裁定準許撤回上訴;如果認為原判決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或者將無罪判為有罪、輕罪重判等,應當不允許撤回上訴,并按照上訴程序進行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