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火罪是什么
(一)失火罪的概念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二)失火罪的構成特征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2、犯罪客觀方面
行為人實施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為。
3、犯罪主體
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過失,即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引起火災,因為疏忽大意而未預見,致使火災發(fā)生;也可出于過于自信的過失,即行為人已經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引起火災,由于輕信火災能夠避免,結果發(fā)生了火災。
二、放火罪與失火罪有什么不一樣
(一)犯罪客觀方面的區(qū)別
失火罪必須造成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才能構成。放火罪并不以發(fā)生上述嚴重后果作為法定要件,只要實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為,放火罪即能成立。
(二)犯罪停止形態(tài)方面的區(qū)別
失火罪是過失犯罪,以發(fā)生嚴重后果作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但是放火罪存在。
(三)犯罪主體方面的區(qū)別
放火罪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即可構成;失火罪年滿16周歲的人才負刑事責任。
(四)犯罪主觀方面的區(qū)別
放火罪由故意構成,失火罪則出于過失。這是兩種犯罪性質的根本區(qū)別所在。
三、失火罪判多少年
我國刑法規(guī)定,犯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失火罪,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首先,構成本罪,需要造成嚴重后果,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不是犯罪;其次,本罪以危害公共安全為要件,即危害到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沒有危及公共安全的不犯本罪;最后,本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故意不構成本罪。以上就是對失火罪是什么以及失火罪與放火罪有什么不一樣的說明、介紹,希望我們的回答能夠切實幫助到您,對您有所啟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