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實當中,不乏有一些犯罪嫌疑人膽大包天,在取保候審期間仍然“不老實”,繼續(xù)違法犯罪的。那么,既然如此,是任何人都可以被取保候審嗎,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么呢?
案情介紹:
無業(yè)女騙子劉某“藝高人膽大”,因涉嫌詐騙,在取保候審期間,竟冒充法院刑庭庭長再“出手”,騙走急于給兒子找工作的重慶市民倪某2萬余“活動費”。
近日,劉某被大渡口法院以詐騙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1萬元,追繳違法所得款76100元,并判令其退賠倪某2。1萬元。
理發(fā)認識女“庭長”
去年12月的一天,倪某和兒子在大渡口建設村一理發(fā)店理發(fā),24歲的兒子伸手向倪要零用錢,倪沒好氣回答:“錢都遭你敗光了?!边@時,一旁的女子劉某過來答飛白:“錢啷個敗光的嘛?”倪嘆氣,兒子雖會開車,但還沒工作。
女子自稱叫劉燕,是市一中院刑庭庭長,可幫倪的兒子找個開車的活路做。后來,倪和劉常見面打招呼,一來二往就熟了。一次,劉向倪借了500塊錢,借條也沒打,但很快就還了。倪因此開始信任這位“庭長”。
見倪急于為兒子找工作,今年1月,劉某以刑庭庭長名義,向倪索要了“活動費”3000元。倪爽快答應了。從此,每隔一段時間,劉都伸手追借“活動費”。到今年2月,倪陸陸續(xù)續(xù)給劉共21000元。
法院判決:
今年3月,劉某因其犯罪行為,被取消取保候審措施,渝中區(q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法院認為,劉某用假名字,以借款為名騙取倪某錢財,已構成詐騙罪。
律師解答:
取保候審并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申請的,要申請取保候審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害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作出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國家安全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以及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國家安全機關移送的犯罪案件時決定取保候審的,由國家安全機關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