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安公司的一名經理,利用合同漏洞,調用1627名保安完成644人的工作,從中貪污非法所得283萬元。
利用合同漏洞斂巨款
深圳市供電局與某保安公司簽訂合同,市供電局的大運會安保項目由某保安公司派出644名安保人員進行24小時看護。
而某保安公司人防護衛(wèi)七部經理王某朝利用職務便利,向保安公司上報的上崗人數(shù)1627人,比合同人數(shù)644人多出了983人,保安公司為此多支出成本2831040元。
實際上,王某朝通過調配以上1627名保安員,在完成了某保安公司實際所需的644名保安員的安保任務外,還幫助他人完成另一物業(yè)所負責的安保任務。
保安經理獲刑14年
近日,羅湖法院對王某朝涉嫌貪污罪、妨害公務罪一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朝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00元,上繳國庫;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朝有期徒刑一年;總和刑期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個月,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00元,上繳國庫。追繳被告人王某朝貪污的非法所得人民幣2831040元,返還被害單位。
羅湖法院認為,王某朝行為分別構成貪污罪、妨害公務罪,應予數(shù)罪并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