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鴿控告酒吧領班
8月7日凌晨,李家法律顧問蘭和在微博中發(fā)布消息稱:8月6日上午10點50分,夢鴿女士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正式提交《關于對張光耀(化名張偉)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犯罪事實的控告函》,懇請警方對相關人員犯罪事實立案偵查。
蘭和表示,夢鴿認為涉案酒吧領班張光耀等人存在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已經造成侵害,因此選擇第二次向警方提起控告?!拔覀冇谐渥愕淖C據,比如電話、錄音、短信等等,其實早在3月份就已向警方報過案。這次夢鴿把材料交上去,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會向領導匯報,目前正在等待答復?!弊蛱?,警方對此并未回應。
敲詐勒索罪的追訴標準有哪些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guī)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2、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本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敲詐勒索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敲詐勒索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
(四)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
(五)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3、二年內敲詐勒索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guī)定的“多次敲詐勒索”。
4、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第二條第三項至第七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數額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guī)定的“其他嚴重情節(jié)”、“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
5、敲詐勒索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jié)的;
(二)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諒解的;
(四)其他情節(jié)輕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