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賭博欠下巨額賭債搶金鋪
今年3月6日上午10時30分許,因賭博欠下巨額賭債而產生搶金鋪念頭的林某,攜帶事先準備好的作案工具并戴上口罩、手套等,竄到湛江霞山區(qū)海濱大道南“昌大昌”超市一樓某珠寶店內,持一支槍形物體威脅并恐嚇店員,隨后用鐵錘將擺放千足黃金男項鏈的玻璃柜玻璃砸爛,然后迅速從砸開的玻璃柜臺內搶走千足黃金男項鏈10條(經(jīng)鑒定價值人民幣194594元),得手后,林某駕駛事先停在門外的無牌紅色女裝摩托車倉皇逃離現(xiàn)場。
事發(fā)后被抓 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
在東莞警方的全力配合下,辦案干警在案發(fā)后48小時內就成功在東莞市將疑犯林某抓獲,同時追回被搶的3條金項鏈、一段金項鏈及用一段項鏈打成的男裝黃金戒指1枚,并將一條黃金男項鏈銷贓得來的人民幣9300元一并發(fā)還給被搶單位。
該案經(jīng)霞山法院依法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珠寶店財物共價值人民幣194594元,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鑒于被告人是初犯,并有認罪、悔罪表現(xiàn),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