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父親處理家庭糾紛的方式,兒子竟然毆打父親致其輕傷。11月27日,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七個月。
小伙對父大打出手
今年6月2日,黎某在一家小店與他人玩撲克牌。后其父來到小店叫黎某不要玩了,黎某不予理會。黎父非常氣憤,伸手去抓桌子上的撲克牌并用力拍打桌子,并上前推黎某胸部、掐其脖子,以示懲戒。
不滿父親處理家庭糾紛方式
黎某氣憤之下隨手拿起身邊的塑料椅子打中黎父頭部,致其摔倒在地,接著又拉起黎父將其頭部撞向桌子,并拿起桌子面板擊打黎父面部。
經(jīng)鑒定,黎父頭部、面部、鼻部及胸部損傷,造成鼻骨粉碎性骨折,構成輕傷。
法院審理后認為,黎某因家庭糾紛與父親發(fā)生爭執(zhí),其未采取正確解決途徑,而將黎父毆打致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黎某自愿認罪,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予以從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