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被曝輪奸案首個施暴者
自李某某等人涉輪奸案曝出后,隨著各方消息不斷滲出,案情的大致脈絡已經(jīng)有了比較清晰的版本。近日,有知情人向京華時報透露了此案中更多的內(nèi)情,稱李某某為輪奸案中第一個施暴者,檢方提起訴訟時并未確定主犯從犯。記者隨后通過相關渠道了解,獲證該知情人爆料情況基本屬實。
怎樣認定強奸與通奸
(1)有的婦女與人通奸,一旦翻臉,關系惡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丟面子,或者為推卸責任、嫁禍于人等情況,把通奸說成強奸的,不能定為強奸罪。
在辦案中,對于所謂半推半就的問題,要對雙方平時的關系如何,性行為是在什么環(huán)境和情況下發(fā)生的,事情發(fā)生后女方的態(tài)度怎樣,又在什么情況下告發(fā)等等事實和情節(jié),認真審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確系違背婦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強奸罪論處。如果確系違背婦女意志的,以強奸罪懲處。
(2)第一次性行為違背婦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發(fā),后來女方又多次自愿與該男子發(fā)生性行為的,一般不宜以強奸罪論處。
(3)犯罪分子強奸婦女后,對被害婦女實施精神上的威脅,迫使其繼續(xù)忍辱屈從的,應以強奸罪論處。
(4)男女雙方先是通奸,后來女方不愿繼續(xù)通奸,而男方糾纏不休,并以暴力或以敗壞名譽等進行脅迫,強行與女方發(fā)生性行為的,以強奸罪論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