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實施的犯罪行為。
《刑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根據(jù)該規(guī)定,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只對八種較為嚴重的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已滿十六周歲的人對所犯的所有犯罪承擔刑事責任。
因此,我國的未成年犯罪是指已滿十四周歲而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的犯罪行為。
二、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處罰
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對任何犯罪均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應該責令其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由政府進行收容教養(yǎng)。
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僅僅對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這八種較為嚴重的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同時,因為其不滿十八周歲,故根據(jù)刑法的規(guī)定,應當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若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了上述八種罪名之外的罪,則不承擔任何刑事責任,應由其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對其所犯的所有犯罪承擔刑事責任,但應當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