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情露餡后誣告強奸
90后年輕媽媽王麗(化名)與網(wǎng)友張軍(化名)相約一起找工作,碰巧趕上下雨便到張軍住處躲雨,結果兩人發(fā)生了性關系。丈夫發(fā)現(xiàn)其脖子上的吻痕,王麗謊稱自己在找工作時被男網(wǎng)友強奸了。丈夫打電話報警,王麗到公安機關做筆錄時堅稱自己被強奸,并帶著警察將張軍抓獲。
一夜情構不構成強奸
構成強奸罪,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首先要求行為人必須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婦女發(fā)生性關系的行為。
(1)“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對被害婦女施以毆打或人身強制等危害婦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婦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2)“脅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對被害婦女施以威脅、恫嚇,進行精神上的強制,以迫使婦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手段。如以殺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親屬相威脅的;以揭發(fā)被害人的隱私相威脅的;利用職權、撫養(yǎng)關系、從屬關系及婦女孤立無援的環(huán)境相脅迫等等。
(3)“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脅迫以外的使被害婦女不知抗拒、無法抗拒的手段,如假冒為婦女治病而進行奸淫的;利用婦女患病、熟睡之機進行奸淫的;將婦女灌醉、麻醉后進行奸淫的等等。
2、其次,要求必須是違背了婦女的真實意愿。違背婦女意志是強奸罪的本質特征。婦女出于各種原因自愿與其發(fā)生性關系的,因為發(fā)生性行為沒有違背婦女的真是意愿,故不構成強奸。我們常說的“一夜情”等行為,就是在沒有違背婦女真是意愿的情況下,雙方自愿發(fā)生性關系的行為,不能認定為強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