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地窖囚禁強奸18歲少女
36歲的河南信陽打工者陳小龍在這里租了一間屋子住,2012年底開始,他偷偷在出租屋里挖地窖。今年地窖挖成。
6月12日22時左右,陳小龍在嘉興市經(jīng)濟技術(shù)開發(fā)區(qū)(國際商務(wù)區(qū))玉都豪匯KTV門口,以拉客為由,將18歲安徽女孩郭某,用三輪電動車載到僻靜處,以水果刀、電棍威脅,將她雙手雙腳綁住,嘴巴封住。強行帶到出租屋地窖內(nèi),用鎖鏈鎖住。期間,陳小龍多次強奸女孩。
女孩利用隨身攜帶的指甲刀,一點點將身上鎖鏈磨斷,6月23日,她掙脫鎖鏈,跑到氣窗大喊救命,周圍居民聞聲報警,女孩11天的地獄經(jīng)歷才告結(jié)束。
什么是非法拘禁罪
(一)非法拘禁罪的概念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二)非法拘禁罪的構(gòu)成特征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quán)。本罪侵害的對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權(quán)利的任何自然人。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客觀上表現(xiàn)為非法剝奪他人身體自由的行為。行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的身體自由。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既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并以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為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