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故意傷害行為根據傷害后果不同,分為輕傷、重傷與傷害致人死亡三種情形。故意傷害罪必須造成輕傷以上結果。根據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第2條的規(guī)定:“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于輕微傷害的損傷?!本唧w的輕傷標準,依據上述規(guī)定認定。同時,對故意傷害罪的立案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主體,根據刑法第17條第2款的規(guī)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客體。故意傷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利。故意傷害罪是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其結果表現(xiàn)為給他人身體造成傷害。故意傷害罪只以侵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利為客體要件,有無造成他人死亡即給他人生命權利造成損害,并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3、客體特征。故意傷害罪在客觀方面須要有傷害行為。傷害即非法損害他人的身體健康的行為。傷害不外包括兩種情形:一是破壞人體組織完整性;二是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傷害通常表現(xiàn)為作為形式,既可以是直接使用刀、槍、棍、棒、石頭或者拳打腳踢等暴力實施;也可以是間接利用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無過錯的人、動物等傷害他人;有的還使用毒物、化學品、放射線、激光等非暴力手段傷害他人;在少數情況下,傷害行為有不作為構成。
4、主觀特征。故意傷害罪在主觀上表現(xiàn)為,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使他人身體受到傷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傷害結果的發(fā)生。亦即,故意傷害罪既可由直接故意構成,也可由間接故意構成。查明傷害的故意十分重要,因為有無傷害的故意是區(qū)別故意傷害罪與故意殺人罪以及過失致人重傷罪之間界限的重要標志。
二、未成年人犯故意傷害罪怎么判刑?
未成年人故意傷害,是指被告人實施故意傷害他人行為時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我國《刑法》第17條規(guī)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p>
因此,未成年人犯故意傷害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可以從法定的年齡上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以上就是對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未成年人犯故意傷害罪怎么判刑問題的解答。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也就是說法院必須要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是至于從輕或者減輕多少,則是由法官根據案情說了算。因此,建議當事人最好委托刑事法方面的律師盡早介入案件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