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拐賣兒童罪如何認定
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zhuǎn)兒童的行為。其中,“兒童”一般指14周歲以下的人。本罪的構(gòu)成要件:
1、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兒童的身體自由權(quán)和人格尊嚴權(quán)。
2、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xiàn)為非法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或者中轉(zhuǎn)婦女、兒童的行為。
3、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gòu)成本罪。
4、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而且行為人主觀上具有出賣的目的。
二、拐賣兒童罪如何量刑
根據(jù)《刑法》240條的規(guī)定,犯拐賣兒童罪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
(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兒童3人以上的;
(三)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四)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幼兒的;
(五)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