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報警謊稱候車室有炸彈
尚某某于2012年10月8日晚,用手機撥打110報警電話,聲稱北京站第四候車室內有炸彈。為此北京鐵路公安處積極疏散、轉移旅客,并進行排查,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后未發(fā)現有炸彈。后來尚某某被抓獲歸案。
編造虛假恐怖信息如何處罰
北京鐵路運輸法院認為,尚某某采用電話報警的方法編造爆炸威脅的虛假恐怖信息,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已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鑒于其在審理期間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較好,對其酌情從輕處罰。
2013年1月23日,北京鐵路運輸法院依法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被告人尚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沒收作案用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