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汽油準備點燃火燒他人住宅
出生于山村的程某通過自己的努力,過上了富裕的生活。并于2008年5月與女孩方某結(jié)婚,婚后兩人生有一子。一家人原本和和睦睦,怎料,程某染上吸毒和賭博后,花光了家里的積蓄,還對外舉債50多萬元。妻子屢次勸說未果,有時還遭丈夫打罵,無奈,妻子帶著孩子回到娘家。并于2010年10月提起離婚之訴。
程某多次打電話威脅妻子不準離婚,后于2010年11月6日去岳母家找妻子,因遭到岳母的嘲諷,程某惱羞成怒,認為是岳母從中作梗。遂去購買了汽油,撬開岳母家一樓窗戶防盜網(wǎng),給妻子打電話威脅要在其娘家放火。后因小區(qū)住戶報案,程某被抓獲歸案。
放火罪未遂如何處罰
陜西省鎮(zhèn)巴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程某用汽油準備點燃火燒他人住宅,構(gòu)成放火罪,因公安人員及時趕到制止而未遂。
2011年5月10日,陜西省鎮(zhèn)巴縣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