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無證駕駛肇事致人死亡
杜某某于2012年8月25日無證駕車行至河南商丘一交叉路口時與騎自行車的陶某某相撞,陶某某被撞傷后經(jīng)搶救無效身亡。事發(fā)后,杜某某駕車逃逸,并找到嫂子張某某,讓張某某替自己頂罪,為此,張某某說謊包庇了杜某某。后來杜某某得知被害人死亡后主動投案自首。
交通肇事罪如何處罰
河南省商丘市睢陽區(qū)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杜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為已構(gòu)成交通肇事罪,鑒于杜某某有自首情節(jié),積極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取得諒解,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某明知杜某某的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犯罪而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證言進行包庇,其行為已構(gòu)成包庇罪。
2013年1月29日,法院一審以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杜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以犯包庇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