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交通事故索要錢財
2009年3月10日夜間,高某(另案處理)駕駛租用的紅色吉利牌小轎車,載乘邢某等人故意同劉某駕駛的大貨車在高速公路上發(fā)生掛蹭,造成交通事故后向劉某索要人民幣2600元。2009年3月15日、19日被告人邢某伙同他人又采取同樣方法同帥某、韓某、王某駕駛的大貨車分別發(fā)生掛蹭,造成交通事故后向索要錢財。案發(fā)后,被告人邢某的親屬已將二被告人的犯罪所得贓款人民幣3800元,予以退賠,并已發(fā)還事主。
碰瓷自愿認罪應(yīng)如何量刑
北京市延慶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邢某伙同他人為達到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犯罪目的,竟在高速公路上多次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gòu)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鑒于被告人邢某犯罪后,自愿認罪,同意法庭適用普通程序簡易審理的方式審理本案,認罪態(tài)度較好,且因被告人邢某的親屬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全部經(jīng)濟損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
北京市延慶縣人民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邢某有期徒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