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老千想贏錢反被賭友勒索
2010年12月22日晚,安某、劉某、楊某三人在許昌某洗浴中心賭博。賭博中,安某利用遙控器控制骰子贏了楊某和劉某很多錢,輸錢之后的二人認為骰子和安某有問題便檢查了安某,后發(fā)現安某身上藏有遙控器。兩人氣憤之下,將輸給安某的賭資全部要回來后還逼迫安某寫下了一張五萬元的欠條。此后,楊某和劉某將安某帶至另一家賓館內限制其人身自由至第二天凌晨,因安某未能籌到錢而將其釋放,二人與安某商定,當天上午由安某拿四千元將欠條贖回。安某回到家中將被敲詐經過告訴了家人,安某家人遂向公安機關報案。12月23日上午,楊某在收取安某的四千元現金后被當場抓獲。
敲詐勒索罪怎么判刑
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qū)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楊某結伙敲詐勒索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鑒于二人認罪態(tài)度較好,且贓款已退還被害人,可酌情從輕處罰。
2011年6月2日,魏都區(q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楊某拘役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