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室友圖謀不軌欲強奸
2007年2月3日早上,被告人孫某趁女友上班之機,欲對出租屋內(nèi)室友張某某圖謀不軌。當時屋內(nèi)僅剩被告人與受害人張某某二人。被告人孫某持刀威脅受害人到自己房間,逼其脫光衣服,打算實施強奸。此時,受害人張某某反抗并稱自己錢包內(nèi)有錢,誘使被告人到隔壁房間找錢。受害人張某某趁此間隙,從六樓跳下,導致身體多處輕傷。
2007年6月7日,遼寧省大連市沙區(qū)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孫某涉嫌強奸、搶劫一案向遼寧省大連市沙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受害人張某某還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一次性賠償醫(yī)療費、陪護費等合計43000余元。
強奸未遂該怎么處罰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孫某行為已分別構(gòu)成搶劫罪、強奸罪。對被害人采取暴力、脅迫手段,導致被害人跳樓,造成身體多處輕傷的后果。因被害人反抗,被告人孫某強奸未遂。
2007年7月5日,法院以犯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000元;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兩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1000元。判決被告人孫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醫(yī)療費、陪護費合計43000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