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武館為據(jù)點設立涉黑團伙
被告人張永黨曾因犯罪而判刑,刑滿釋放后開設了“精武館”。2006年9月張永黨以“精武館”為據(jù)點,逐漸形成以張永黨為首,張建坡、鄧綱、康玉軍、楊永現(xiàn)、梁保利、魏勇杰、蔡俊勇、吳二廷、張遂山等人為一般成員的黑社會性質(zhì)犯罪組織。該組織分工明確,有一定的經(jīng)濟收入。張永黨等人為搶占原煤銷售獲取利益,多次使用暴力威脅競爭對手,并在糾紛中毆打?qū)Ψ剑粡堄傈h的妻子與他人發(fā)生糾紛后,張永黨便糾集團伙成員持刀將他人打成重傷。張永黨等人多次采取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有組織、有預謀地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盜竊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代替政府實施公共管理職能,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欺壓百姓,聚斂錢財,造成了重大社會影響。
故意傷害罪怎么處罰
2008年1月8日,河南省平頂山市湛河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被告人張永黨有期徒刑十九年;以故意傷害罪、盜竊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被告人張建坡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其他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二年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