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入室暴力搶劫并殺人
向祖銘、李嚴、李道柳、溫盛燕四名被告人打著鑒定古董的幌子,于2009年5月15日17許,來到被害人黃某家中,隨后四人兇相暴露,用暴力手段在黃某家實施搶劫。四人在搶劫過程中還殘忍的將黃某、黃某之妻以及其他三名家人殺死,將前來做客的另外兩名好友打傷。
案發(fā)后,四人被抓獲歸案。這就是凌云“5·15”搶劫殺人案。
搶劫罪如何定罪量刑
2009年11月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被告人李道柳、李嚴、向祖銘、溫盛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譚堅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兩年。賠償五名被告人附帶民事賠償141165.85元人民幣。
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準,四被告人被執(zhí)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