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購買假幣被騙后報警
王某某在網上認識了網友趙某,二人約會時趙某稱其戰(zhàn)友手中有銀行的驗鈔機也驗不出來的臺灣等地制造的假人民幣,并給了王某3張50元的“假幣”交給王某某到銀行測試。王某某來到銀行發(fā)現(xiàn)“假幣”果然沒有被驗出,便欲購買假幣。2011年1月24日,王某某從其網友的戰(zhàn)友處以15萬元的人民幣購買96萬元成捆包裝的假幣,可是回到家拆開一看,竟然發(fā)現(xiàn)假幣均系單面印有人民幣圖樣的白紙。2011年1月25日,王某某到鄭州報案。
王某某因涉嫌購買假幣罪被公訴至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qū)人民法院。
購買假幣罪如何定罪量刑
法院認為,王春蘭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予以購買,且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購買假幣罪,因其有自首情節(jié),且是首犯,同時有悔罪情節(jié),可酌情從輕處罰。
2011年5月4日,法院以購買假幣最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4年,罰金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