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機張貼“溫馨提示” 轉(zhuǎn)賬詐騙
2008年7月28日,被告人黃某及同伙(在逃)在海南省三亞市的各金融網(wǎng)點的ATM自動取款機處,通過在自動取款機上張貼“溫馨提示”,將自動取款機上的出鈔口堵住,騙受害人將錢款轉(zhuǎn)到指定的賬戶上。當日早晨,被害人黃某在ATM機取款時按“溫馨提示”撥打了“溫馨提示”上提供的客服電話,將卡上的16688元轉(zhuǎn)到黃某提供的賬戶上。2008年8月4日,被害人王某也因此受騙,將卡上的48811元轉(zhuǎn)到黃某提供的賬戶上。
2008年8月5日,被告人黃某及同伙在昌江縣建行ATM自動取款機上貼“溫馨提示”時,被抓獲。
詐騙罪如何判罰
2009年6月26日,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