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冒充黑社會實施信件敲詐
被告人高某、劉某二人因打牌輸錢,便合謀打算敲詐他人錢財。被告人劉某通過網(wǎng)絡搜索找到“周老八”黑社會集團犯罪資料,欲冒充該集團在逃人員對受害人實施敲詐。隨后,被告人劉某、高某伙同他人,制作敲詐信件,聲稱不匯款8000元即殺害或傷害被害人及家人。被告人高某等先后共投遞信件2000余封。但收到恐嚇信件的60余名被害人無一匯款,被告人高某、劉某的如意算盤落空。
敲詐勒索未遂如何處罰
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高某、劉某對60余名被害人通過郵寄信件實施敲詐勒索,其行為已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犯罪數(shù)額累計50余萬元,屬于數(shù)額特別巨大。鑒于兩名被告人實施犯罪處于未遂狀態(tài),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法院以犯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5年;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