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逃走丈夫拘禁媒人
被告人男青年胡某年近30仍未娶妻,遂于2009年8月經(jīng)云南省隴川縣城子鎮(zhèn)碾子村女村民刀某介紹,娶一女子杜某做妻子,并交給刀某16400元錢款作為禮金。不料杜某僅在胡某家中生活了一個星期,便找機會逃跑了。
此時方知被刀某欺騙,胡某遂四處尋找刀某的下落。后來在2009年8月24日,找到刀某后,將刀某脅迫至自己家中拘禁了6天逼其退還彩禮。因刀某一直未退錢,胡某遂報案。
非法拘禁罪怎么處罰
2009年12月,刀某被河南省固始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10000元。2010年7月14日,河南省固始縣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胡某管制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