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員與女友盜竊公司財物
被告人莊啟明為北京新創(chuàng)四方電子有限公倉庫保管員。2008年12月13日晚上,被告人莊啟明,從自己下班之前特意未關的窗戶里進入公司11號倉庫,盜竊各種型號漆包線12軸,在圍墻邊,扔給女友倪曉菲。贓物經鑒定價值人民幣10337.15元。
共同犯罪主犯如何處罰
北京市通州區(qū)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莊啟明、倪曉菲,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盜竊公司財產,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在共同犯罪中,莊啟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進行處罰;倪曉菲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依法應當減輕處罰。鑒于二被告人認罪態(tài)度較好,確有悔罪表現(xiàn),依法可以適用緩刑。
法院判決:以盜竊罪判處莊啟明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判處倪曉菲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罰金人民幣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