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敗露開車撞死民警
青年小伙胡某于2006年1月12日凌晨時分,在與同伙凌某等人盜竊大興區(qū)舊宮廢品大院散熱器片時被發(fā)現(xiàn),遂打傷事主后倉皇駕車逃竄。事主報案后,被害人民警吳某等人遂駕車進行阻攔,民警吳某下車攔住胡某的車輛后,兇殘的胡某為逃跑,加大油門開車撞過吳某后,駕車逃跑,后被抓獲。
民警吳某被撞后身亡。另外,胡某與同伙除多次盜竊外,還在2005年10月至2006年1月間,多次實施搶劫、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胡某辯稱,案發(fā)時沒有看到民警吳某在車前,并不是故意將民警吳某撞死。
搶劫致死怎么處罰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目擊證人及其他盜賊的供述均證實,吳某站在胡某所駕車右前方,胡某猛加油,迅速駛出將吳某撞出。根據(jù)《尸體檢驗報告》記載,吳某胸部大片狀皮下出血,胸骨橫斷骨折,雙側(cè)肋骨多發(fā)多段骨折,胸主動脈斷裂,肝臟、脾臟及右腎破裂,符合胸腹部受到巨大鈍性暴力作用形成,所以胡某是明知警察站在車前,為逃避罪責(zé)抗拒抓捕,不計后果猛加油門駕車將警察撞倒后逃跑。
胡某為抗拒抓捕駕車撞人,并致人死亡,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yīng)予嚴懲。最終,北京市一中院以搶劫罪、盜竊罪判處胡某死刑,其他6名同案犯則分別獲刑15年至20年。2010年6月22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依法對胡某執(zhí)行了死刑。
